该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
该规范主要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的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清洗方法要求:必须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机械清洗,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
清洗过程要求:包括清洗范围、各主要部分清洗方法、污染物控制等,各专业清洗机构要根据规范中的原则要求,制作具体和详细的清洗操作规程。
清洗效果要求:空调风管清洗后,残留积尘量参照美国风道清洁工作者协会标准ACR-2004(Standard for Assessment, Cleaning and Restoration of HVAC Systems for Hygiene)和我国标准GB19210提出了≤1.0g/㎡的要求。消毒效果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提出了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去除率>90%,致病菌不得检出。
对专业的清洗机构的要求是为了保证空调系统清洗效果的评价,其效果如何是保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安全运行的重要方面,因此对专业清清机械的能力和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性能提出了一定要求。



